國會縱火案
Reichstagsbrand ・ 又稱 Reichstag fire
1933 年 2 月 27 日德國國會大廈遭縱火。納粹政府把責任推給共產黨人,藉機頒布緊急命令、停止公民自由,被視為納粹掌權的關鍵一步。
縱火案發生在希特勒就任總理整整四週後。荷蘭籍的共產主義者范德盧貝被指為縱火者,納粹則宣稱是共產黨人集體陰謀,說服興登堡總統頒布《國會縱火法令》,暫停公民自由,並對共產黨人展開鎮壓。
因此「國會縱火案」常被用來比喻:政府利用一場事件作為藉口,打壓政治對手。法語 Lemmy 上有網友就用這個比喻,暗指法國政府藉暴動打壓 不屈法國。
出處
- Reichstag fire(Wikipedia(英文),查閱 2026-10-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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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 2026-10-22 ・ 來信提出更正